七弦琴交易平台用户使用条款
第一条 适用
七弦琴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系由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运营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关于知识产权全方位资讯的的平台服务。在使用本平台的服务前,请阁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使用条款(简称“使用条款”)以及本平台公布的其它条款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七弦琴交易平台注册用户使用规则》和《七弦琴交易平台纠纷解决规则》)。所有在本平台上公布的条款和规则均为用户使用服务、提供产品、争议处理必须遵守的准则。一旦使用本平台的服务,则视为阁下已全部接受这些条款和规则,受其约束。本平台保留随时变更、修改本条款、其它规则、服务使用条件的权利。若在作出变更后阁下仍继续使用本平台的服务,则视为阁下已知悉并接受本平台所作出的变更。
第二条 定义
本条款适合于所有使用本平台服务的主体,包括注册和非注册用户。本平台的“服务”是指允许阁下通过网络访问平台上的所有资源和信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阁下访问、浏览、下载本平台的资源并通过本平台的各版块功能发表言论、构思、交流、创作、再创作、咨询、完成交易等任何通过本平台完成的行为。
请阁下注意,在使用本平台的某些版块功能时,如论坛、咨询、中介、交易等,阁下除了应遵守本服务条款外,还需要同时遵守适用于该项服务的条款、规则、条件和在该服务中所达成的协议。这取决于阁下所使用该项服务的性质。
第三条 权利主张
本平台所呈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档、软件、音乐、布局、设计、数据、肖像、文字描述、源代码、商标、标志、装饰等,均由本平台或第三方提供,其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利、权益归本平台或者第三方所有,受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保护,除非得到本平台、第三方的书面授权许可,这些内容只能被有限地使用于适于其服务目的的用途,不得另作他用。使用方在向第三方展示本平台的内容时,必须向第三方明示该内容来源于本平台。
本平台所展示的产品和服务,由本平台或第三方提供,权利归属本平台或其第三方所有。在阁下与提供产品或/和服务的第三方达成任何合意、签订合同之前,这些产品、服务所提供之目的仅限于展示,任何超出这一范围对产品或/和服务的使用,本平台和第三方均予以保留。
若阁下与本平台或第三方达成交易、签订合同,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对合同标的(产品或/和服务)使用、处置等则受合同条款约束。如合同条款未特别约定, 则阁下不得对本平台或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和服务再行销售、再转让、再许可;且本平台、第三方保留对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衍生利用、再创作所取得成果的所有权利。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政策变化、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本平台不能保证所展示的产品、服务的定价等信息是准确的、完整的、可靠的、最新的,这些信息的最终确定以阁下与本平台或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平台也可能因应政策需求、改善服务等需要随时下架相关产品和服务,对此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本平台不对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和保证。产品、服务是否符合标准,以合同缔约方的合意为准,也不应违背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阁下同意,本平台及其工作人员不对任何因直接、间接使用本平台提供的产品、服务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赔偿责任。
如果阁下使用本平台的某部分服务(如拥有帐户、完成交易)需提供必要的资料,则请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完整的资料。完成注册后,阁下将对帐户的保密性和活动负全部责任。若阁下是代表法人、机关、单位或者其它组织注册,则请确保阁下的注册行为、使用账户的行为得到所在组织、团体的授权。若阁下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请阁下在监护人的授意、监督下使用本平台的服务。
本平台不对因任何帐户保管不善而被人盗用、无法登陆、帐户锁定等间接、直接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平台也不对因代理权限存在瑕疵,意思表示不真实、有错误等原因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若因阁下对账户保管不善、账户滥用等原因而对本平台或提供商造成损害,阁下可能因此而承担对本平台或提供商的赔偿责任。
在阁下向本平台提供隐私资料时,视为阁下同意本平台知悉并使用该部分隐私,且为了促成交易或其他合法、合理原因,适当披露给第三方(包括国家机关)。本平台承诺在此对阁下的隐私予以尊重和保护,除国家政策、法律要求及合乎本平台宗旨外,本平台不会将阁下的隐私用于其它用途。
第五条 使用
阁下在使用本平台的服务时请注意,本平台的部份版块具有公开、展示的功能,请阁下在决定发表言论,公开、展示、评论阁下的产品、技术、服务时谨慎行事,仔细阅读该版块的规则和管理办法。鉴于网络传播的便捷以及不可回转性,阁下的言论、产品、技术一旦发表、公开、展示,其在法律上至少产生不再保密的效果,使用本平台服务的第三方可能在此基础上将阁下的技术、产品、构思以不同手段重新组合、重新开发,从而获取新的成果或商业机会,本平台对此概不负责。为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敬请阁下谨慎使用本平台的公开、展示、评论、发言等功能。
阁下一旦在本平台发表意见、评论、想法,公布、展示产品、服务、构思等,则表示阁下同意授予我们非独家的、免费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和完全的再许可权,同意本平台使用、转载、修改、改编、出版、翻译、创作衍生作品、分发和展示这些内容。阁下保证:阁下对所发布的内容拥有所有权及控制权;发布的内容是准确的;对阁下所提供内容的使用不违反本政策并不会对任何法律主体造成伤害;并且阁下将对于因阁下所提供的内容引起的对本平台的损害进行赔偿。我们对阁下或任何第三方所发布的内容不承担责任。
本平台是一个提供产品和服务发布、展示、咨询的信息型平台,以促成交易为宗旨,任何使用本平台服务的第三方(包括会员),无论其使用形式如何,包括但不限于浏览、转载、分享、下载、修改、复制等,均应符合以上宗旨。任何超出本平台服务宗旨的信息使用,本平台均予以保留。
阁下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引发公众反感;不得侵害其他法律主体的权利和利益。本平台不对阁下发布、展示的内容作审查,但保留清除或编辑这些内容的权利。
第六条 第三方接入服务
请阁下注意,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还基于其它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如网络提供商的网络接入、传输服务,网络支付提供商提供的网上支付、转账及存款服务,第三方链接提供的信息服务等,本平台不对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服务作任何保证,不保证任何网络链接接入、传输服务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不保证网络支付的及时性、安全性和保密性,不保证外部链接平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阁下使用时,为了得到最佳效果,可能还需遵守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声明、条款和协议,请阁下仔细阅读并遵从。
第七条 侵权通知
本平台对任何使用者(包括会员)在平台发布的信息是否合法、侵权不负有定期监控的义务。若阁下认为在本平台上展示的产品、服务信息有可能侵犯法律主体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利)或违反国家法律,请阁下尽快向我们提出请求的同时,如实、详尽地提交如下资料,以便本平台快速作出处理:
一、涉嫌侵权信息的具体位置(网址),其所侵犯的权利的种类,形式;
二、有关被侵害权利的信息,申请日、注册日,创作日,权利主体的相关主体资料;
三、关于侵权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
凡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法律主体均同意协助本平台追踪、追究侵权、违法行为,向本平台提供必要的信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制止侵权、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任何主体若使用本平台从事侵权、违法行为从而致使本平台因此而对被侵权方承担补偿、赔偿责任的,该使用人(直接侵权者)应赔偿本平台因此而直接、间接支付的所有款项和费用。
第八条 适用法律
任何因使用本平台而发生的争议,阁下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平台公布的《七弦琴交易平台注册用户使用规则》和《七弦琴交易平台纠纷解决规则》(规则、服务条款、双方协议有另行规定、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处理
用户同意,任何因使用本平台而发生的争议或主张应依据本平台公布的《七弦琴交易平台注册用户使用规则》和《七弦琴交易平台纠纷解决规则》处理,或提交珠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规则、服务条款、双方协议有另行规定、约定的除外)
本使用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于本平台。
七弦琴交易平台七弦琴交易平台纠纷解决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七弦琴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争议解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争议,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平台已公布的所有规则、规定,制定《七弦琴交易平台纠纷解决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在本平台上发生的交易如产生争议,适用本规则处理。争议各方对本平台按照本规则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条 本平台通过系统、琴琴、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会员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可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会员同意本平台对所有会员在本平台上提供、发表、展示、发送、传播的所有信息、文件、材料图片等作一定时间的保存和保留,并在必要时以合理的方式予以开示,以作为解决争议的证据。
第四条 本规则会不定期更新并公告,一旦各方使用本平台,则视为知悉并同意本规则的变更,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第五条 本平台依据《七弦琴交易平台注册用户使用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将产品分为两类:
第一类产品:本平台上展示、出售的实物产品,其销售适于在本平台上快速交易的产品,如知选商品等。
对于关于第一类产品产生的纠纷解决,适用本规则第三章以下的规定。
第二类产品:本平台展示、出售的知识产权产品以及与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相关的服务性产品,其销售、转让、许可需要特别为每一位用户特别定制的,不适于在本平台上快速交易的产品。如:
1、专利权、商标权、版权;
2、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质押贷款、融资产品;
3、法律服务产品;
4、知识产权检索、分析、评价产品;
5、设计产品等。
对于第二类产品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则第一、二、九章的规定。
第二章 适用于第二类产品发生纠纷的处理原则
第六条 通过本平台交易第二类产品,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线下签订的合同确定。对于该类产品,本平台仅提供撮合交易机会和咨询等传递信息的服务。
第七条 作为第二类产品的提供方,一旦向本平台或者通过本平台传达或者展示该产品、服务的信息,即视为该提供方同意本平台使用、复制、储存、向不特定主体传播及展示该信息,除非提供方向本平台作出特别声明。
第八条 本平台对于在撮合交易过程中,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适用性不负任何保证责任。双方应信守诚实信用原则实施谈判。
第九条 任何因缔约前或缔约过程中的过失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可能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条 对于使用本平台实施谈判,提供、接受咨询的,其信息传递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均由双方各自保存,发生争议时,本平台不必然为双方提供谈判过程产生的证据。
第三章 适用第一类产品纠纷的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平台用户条款的相关规定,且所售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范中关于不得发布违禁信息、不得出售假冒产品、不得发布禁售信息、不得滥发信息、不得发布未经准入产品、禁止销售有假冒材质成份的产品、不得出售未经报关进口产品、不得发布非约定产品等条款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广告宣传中,卖家应当对其所售产品作真实、完整的描述,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十三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产品承担质量和权利等方面的瑕疵担保责任,保证其交付的产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向买家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显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产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四条 产品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买家要求卖家履行换货或维修义务的,卖家应当按照买家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五条 卖家在收到本平台向其发出的订单后48 小时内按照订单信息中的用户地址及收货人发送产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卖家超过上述时限发货的,应当再取得平台同意后发货。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卖家仍未发货的,应先取得买家同意。
第十六条 卖家逾期发货,或者未经本平台及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的,卖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产品,如产品已到目的地的,买家可拒绝签收并不需承担任何费用(买家同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第十七条 产品需要买家到指定地点提取的,卖家应当在发货前告知买家并征得买家同意。
第十八条 签收:
1、买家应当在订单中向本平台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买家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卖家的明确同意。
2、买家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买家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该收货人须遵守本平台关于签收的各项规定,否则导致纠纷由买家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经卖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4、买家应当确保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准确并完整,若买家只填写了收货地址,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产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第十九条 产品送达到收货人时,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产品的,运费由买家承担(卖家同意承担的除外)。收货人拒绝签收产品后,卖家应当及时联系承运人取回产品。因卖家怠于取回产品所产生的额外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卖家承担。
第二十条 若货物、产品的包装或本身有明显瑕疵的,或经当场验收后收货人(买家)认为产品、货物或其包装有瑕疵或与产品描述不一致的,应当在签收单(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上备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或者直接退回产品,并拍照存证。
第二十一条 收货人无论何种理由拒绝签收货物,即应在货物送达起七天内在平台上点击拒绝签收的按钮,否则超过打款期限平台打款给卖家的后果由买家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买家(收货人)自签收货物起有七天验收时间,买家若在该七天验货期内认为货物未符合其要求的,可以在平台上点击拒绝签收的按钮,中止打款程序。要求退款或者置换。
第二十三条 退换货:
第二十三条 退换货:
1买卖双方达成退货或换货协议,或本平台做出退货退款的处理结果后,卖家应当在收到本平台处理结果后的24小时内或者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提供退货地址。卖家逾期未提供退货地址的,以其在本平台系统内填写的“默认退货地址”作为退货地址。
2、因卖家提供的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操作退回产品后无法送达的,由卖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费。
3、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或本平台做出的处理结果操作退货时,应当使用与卖家发货时相同的运输方式发货。除非得到卖家的明确同意,买家不得使用到付方式支付运费。退货后,卖家有收货的义务。
4、买家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退货的产品应当完好),且无需说明理由。以下情况除外:
(1)买家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交付的报纸和期刊等。
(2)其他根据产品性质并经买家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产品。
5、退货的运费由买卖双方协议确定或按本规则规定。
第四章 物流
第二十四条 卖家应当使用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买家要求使用没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 发货的,卖家应当在发货前明确告知买家该方式存在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 买卖双方指定了特定承运人的,卖家应当委托该特定承运人运送产品。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产品,由此产生的运费及货物风险由卖家承担。
第二十六条 卖家和买家协商,可以使用到付方式委托承运人发货。未经买家明确同意,卖家使用到付方式委托承运人发货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产品;买家签收产品的,到付运费超出约定运费的部分由卖家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所称到付方式系指在委托承运人时不支付运费,而由收货人在收货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运输方式。
第二十八条 运费:
1、卖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产品描述中对运费做出两个以上的不同描述,或者实际发生的运费与产品描述的运费不一致的,卖家应当明确向买家进行说明,并取得买家的同意。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以有利于买家的描述支付运费。
2、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卖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
3、产品在换货或维修过程中需要寄送且未约定运费承担方式的,因此产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4、买家以七天无理由形式退货或拒签的,来回运费均由买家承担。若产品提供包邮服务,买家仅承担退货运费。卖家和买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章 售中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卖家出售/提供的产品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平台的规则,出售假冒产品、含假冒材质成份的产品、相关规定不得出售的产品,或出售产品含有违禁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的,视实际情形作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
第三十条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卖家描述不符的,退货退款。
第三十一条 双方产生争议后,由双方的举证证明产品并非假冒产品且没有质量问题的,本平台打款给卖家。
第三十二条 因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导致买家损失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交易凭证虚假,卖家不同意重新开具且买家拒绝保留产品的,应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三十四条 卖家违反发货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产品或者签收后退回产品的,退款给买家,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三十五条 卖家提供凭证证明买家已收到货,买家未提出其他异议亦无其他证据证明产品/包装存在异议的,打款给卖家。
第三十六条 买家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产品的 ,退款或退货退款;买家无法有效举证的,打款给卖家。
第三十七条 买家或卖家退款退货或换货违反本规则的,按如下处理:
1、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退货地址,或者提供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无法退货或操作退回产品后无法送达的,或者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操作退货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产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卖家需要取回产品的,应当与买家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买家未按期(协议约定或本平台规定时间)操作退货的,打款给卖家。
3、产品在退货过程中损毁的,产品退回买家或买家无理由拒签后,打款给卖家。
4、买卖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或本平台做出退货退款处理的交易,产品退回至卖家退货地址后,本平台退款给买家。
5、买卖双方达成换货协议的交易,卖家收到买家退回的产品后逾期未再次发货的,本平台退款给买家。
第三十八条 买卖双方约定不清,根据本规则亦无法确定争议的责任归属的,退款退货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第三十九条 因约定不清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本平台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第四十条 本章所称“退款”指退款给买家,“退款退货”指退款给买家的同时退货给卖家。
第四十一条 运费承担:
1、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规则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2、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3、本平台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产品后,由本平台根据双方的约定和提交的证据材料所证明的事实确定退货或换货的运费承担。
第六章 售后争议处理
第四十二条 款项已打到卖家,买家已签收产品,交易完结。买家提起未收到货、产品描述不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卖家未履行售后服务或特色服务的保障要求的,参照本规则的相应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第七章 举证责任
第四十三条 争议处理过程中,本平台有权要求买家或卖家提供证明证据,且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任何一方经本平台通知(不论何种方式的通知)延迟举证或举证不充分的,责任由该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本平台作为独立第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八章 争议处理程序
第四十五条 买家在平台上点击拒绝收货或签收产品后发生争议的,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要求本平台介入或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存在的争议。
第四十六条 任一方要求本平台介入的,本平台即有权根据本规则对争议进行处理。
第四十七条 买卖双方向本平台申请争议处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因买家未收到产品、产品与产品包装不一致、收到的产品与描述不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七天打款时限内提出退款申请或争议解决申请。否则本平台不予受理。
2、符合以下条件的争议处理,买家可以提出退款申请:
(1)买家对其所购买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或者装饰装修服务”主张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产品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售后申请。卖家应当承担先行举证责任。
(2) 除前款所述产品外,其余系因假冒产品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九十天内(含节假日)提出退款申请,行政机关认定为假冒的,不受九十天限制。
(3)因收到的产品与描述不符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十五天内提出退款申请。
(4)享受“三包规定”保障的产品产生的保障范围内的争议,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九十天内提出售后申请。
第四十八条 向本平台申请争议处理,由申请人使用本平台上指定的通讯形式琴琴向本平台客服提出。
第四十九条 本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下列申请,由本平台决定是否受理:
1、买家超出规定时限提出退款申请的,本平台不予受理。
2、货到付款交易产生的运费争议,本平台不予处理。
3、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协议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争议的,本平台不予处理。
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协议但尚未履行,一方或双方反悔,要求本平台介入的,本平台按照本规则进行处理。
4、本平台作出不退货退款处理后,卖家需要取回产品的,应当联系买家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本平台不予处理。
5、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产品与订单显示产品不一致,产生的争议,本平台不予处理。
6、驳回买家退款要求后,买家再次申请的,本平台不予处理。
7、本规则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平台不予处理。
第五十条 本平台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平台系统的提示和(或)本平台发送的短信、电话、琴琴或邮件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凭证。
第五十一条 本平台收集双方提供的凭证后,将在本平台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按照本规则对相应争议做出处理。本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本平台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处理。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前款规定提供凭证的,本平台有权按照实际收集到的凭证做出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平台按照各方提交的凭证、证据作出独立判断,根据不同情况,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以下类型的处理:
1、交易做退款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货物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2、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的,在卖家签收退货后,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3、交易做打款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卖家;
4、买家退款理由不成立的,驳回买家退款要求。
第五十三条 本平台处理纠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中止处理相应争议:
1、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
2、任何一方通知本平台要求通过司法机关解决争议或拟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五十四条 争议处理程序的恢复:
1、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的,应当在提出协商要求后的30天内自行操作交易款项,或向本平台提供协商结果,由本平台代为操作。逾期未操作交易款项也未告知协商结果的,本平台有权根据本规则处理争议。
2、买卖一方通知本平台要求通过司法机关解决争议或拟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在通知本平台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本平台提供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凭证。逾期未提供案件受理凭证的,本平台有权恢复争议处理程序。
3、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内,未对交易案件给出调查结论或处理建议的,本平台有权恢复争议处理程序。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本平台将等待案件的终局裁判结果。
第五十五条 本平台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对争议款项达成协议,但无法自行操作的,本平台将根据双方达成的退款协议对争议款项进行操作。退款或打款后,不影响买家或者卖家依法继续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处理争议期间,本平台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交易做出处理后,有权向责任方追讨;有保证金扣划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平台垫付的款项的,本平台有权继续追偿。
第五十七条 本平台对争议做出处理后,买家或(和)卖家对本平台的处理有异议的,可选择其他争议解决方式,诸如仲裁、诉讼、自行协商等。
第五十八条 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本平台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处理操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平台对争议做出处理后,不免除买卖双方继续受本平台公布的其它条款、规则的约束。
第六十条 本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官方活动规则,对买卖双方争议处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活动规则的特殊要求进行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平台对本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弦琴交易平台注册用户使用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七弦琴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注册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本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平台上的部分服务或产品可能仅开放给注册用户使用,注册用户除应接受并遵守本规则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平台公布的其它规则、规定。对任何违反本规则以及违法、违规的行为,本平台有权随时停止向相关用户(包括注册用户或正在注册过程中的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将其身份资料、产品信息等与其违法行为相关的资料移交国家机关处理。
第三条 注册用户应信守其同意的各项协议、规则、声明等文件。
第四条 本平台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规则变更于本平台公告之时起生效。
第二章 注册
第五条 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公民(居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以在本平台注册账户后开设店铺,但必须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组织)登记资料等本平台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实名注册。任何因用户提交资料不实而产生的纠纷、所导致的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成功注册后,注册用户可自行选择会员名成为本平台的会员,开设店铺在本平台上实施经营活动或者购买产品或/和服务。
第六条 本平台会员名、本平台店铺名或域名中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本平台运营秩序的信息。本平台有权收回未通过实名认证或虽已注册但账号出现异常情况的会员名或账号。
第七条 成功注册后,会员不再经营的,可向本平台申请注销或转让其会员名和店铺,未经本平台核准不得注销或转让。
第八条 若会员已成功注册并绑定了银行卡账户,但其账户尚有未完结的交易或投诉举报未处理完毕、现金账户尚未被激活或尚有被冻结款项的,则其账户不得与银行卡账户取消绑定。
第三章 经营
第九条 注册用户成为会员后,通过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在本平台中上公示真实有效的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等信息,经本平台审核通过,达到了相应的星级方可创建店铺。一个会员仅能拥有一个可出售产品或/和服务的店铺。
第十条 本平台有权根据店铺的资质或所经营的类目、信用等因素调整其产品发布的类型与数量。
第十一条 本平台上展示的产品必须如实描述,开设店铺的会员应当对产品的名称、功能、价格、用途以及其现状是否适于交易等基本属性作真实、完整的描述,并展示于店铺的醒目位置,令平台其他使用者知悉。
第十二条 产品分类:
1、本平台上展示、出售的实物产品,其销售适于在本平台上快速交易的,本规则统称为第一类产品,如知选商品中的实物产品等;
对于第一类产品,店铺应保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产品交付标准的要求。
2、本平台展示、出售的知识产权产品以及与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相关的服务性产品,其销售、转让、许可需要特别为每一位用户特别定制的,不适于在本平台上快速交易的,本规则统称为第二类产品,如:
(1)专利权、商标权、版权;
(2)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质押贷款、融资产品;
(3)法律服务产品;
(4)知识产权检索、分析、评价产品;
(5)设计产品等。
对于第二类产品,店铺应保证权利、服务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对于权利的转让、许可,以权利作融资、质押的,应对权利本身的属性、是否具有处分权、法律状态等作显著、详细的必要说明。若因其隐瞒权利的瑕疵、对权利状态的不充分说明最终导致合同无效或其它纠纷的,应由提供或/和出售的店铺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会员在购买任何产品之前,应仔细查阅店铺对所提供或/和出售产品的说明、描述,若对产品有任何疑问,请联络该店铺,在充分了解产品的状况和特征后再行决定是否购买产品。本平台退货、退款政策只适用于部分产品(一般为第一类产品)。
第十四条 对于提供或/出售第二类产品的店铺,应注意在充分展示产品特性与保留产品秘密性之间作出平衡,产品一旦在本平台上展示,所展示的信息随即进入公开领域,从而可能导致该产品丧失部分法律属性或价值减少,由此而产生的风险、损失由店铺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对于第一类产品,购买方一旦点击第确认购买第按钮,购买方和出售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即告成立并生效,若购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价款、延迟支付价款或不完全支付价款可能导致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本平台的相应处理。若因为出售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购买方可按照本平台公布的相应规则要求退货、退款等。
第十六条 对于以第二类产品为标的的交易,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各方届时达成的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非由本平台自行提供或/和出售的产品,本平台不对产品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任何因产品质量、瑕疵导致的纠纷,纠纷双方既可选择依据本平台公布的规则快速处理,也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由本平台对纠纷作出处理不表示本平台承诺对任何一方的行为承担责任。若因责任方的行为导致本平台损失的,本平台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对于在本平台上销售产品的第三方,本平台有权依据产品的种类、性质、价值的大小以及为本平台、购买者带来的风险等因素自行决定或依购买方请求,要求提供或/和销售方缴存保证金,以保证交易安全。提供或/和销售方不提供的,本平台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评价体系
第十九条 在本平台上交易的会员可通过本平台的评价功能实现对店铺、会员的评价。
第二十条 本平台有权即时删除含有以下信息的评价而不另行通知,且会员将被禁言72个小时:
第二十一条 本平台有权即时屏蔽含有以下信息的评价而不另行通知:
1. 涉及非本平台店铺等信息;
2.涉及非本平台的联系方式;
3.涉及产品价格的信息;
4.其它不适当的信息。
第五章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援
第二十二条 产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援由提供方/出售方提供,包括:
1.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培训、后续资料更新等服务内容;
2.购买方提出的产品退、换货申请的处理;
3.其他与售后相关的投诉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产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援以合理、适当,适合于产品本身特性的方式提供,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章 店铺和会员的注销
第二十四条 会员可以向本平台提出注销会员资格和店铺的申请,经本平台审核同意后,予以注销。
第二十五条 对于半年以上不活动的会员和店铺,本平台有权自行决定对其注销。
第七章 平台通讯工具——琴琴
第二十六条 本平台向会员提供点对点即时通讯工具――琴琴,使用琴琴的会员为琴琴用户。
第二十七条 用户应当配备专门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琴琴处理来自其他用户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咨询、配送、售后、投诉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将琴琴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违背正常交易的目的,不得将琴琴用于任何交易以及与交易有关之外的目的。应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第二十九条 用户应对发生在其琴琴账户中的所有活动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其账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琴琴而使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如果本平台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该账户用户须赔偿本平台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第三十条 用户违反本规则,给本平台、本平台会员以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该用户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该用户继续使用琴琴。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本平台客户为先的理念,原则上禁止卖家用户将其他用户列入黑名单。